
教师领用教材规定
日期:2019-03-19 作者: 来源:教务科研处 浏览量:9272
教师领用教材规定
?
教材是知识的载体、教师的工具,是提高教学质量,稳定教学秩序的保证。为了节约经费,避免浪费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教师所领的教材必须是承担本门课程且与学生用书相一致的教材。
二、承担所授课程的教师,每人每学期只能领取与课程相关的教材一本。在教材没有变更的同时教材至少要使用两年以上。
三、教师领用教材需填写《教师领用教材登记表》经教研室主任同意并报教务处批准后到教材科领取。
四、已领的教师用书,教研室记录由使用人保管。因故丢失,使用人负责。
【收藏本页】